輕鬆的動動手指,衣服就會送來真是太愉快了!
而且網購還有model先試穿給妳看衣服穿起來的樣子,雖然有時候只有
model穿好看啦!
買到現在,也買過好多【12H CHACO韓國】時尚撞色3D修身羽絨棉保暖短版外套813(3色)的衣服。就來分享一下心得吧!
(以下評比只是我自己的心得,僅供參考
購買不同的商品可能就會有不同的感受喔!)
![](http://img1.momoshop.com.tw/goodsimg/0004/245/462/4245462_R.jpg)
【12H CHACO韓國】時尚撞色3D修身羽絨棉保暖短版外套813(3色)我買過兩次,一次是夏天的、一次是最近冬天的。
我都在特價的時候買,所以價格都很便宜,衣服款式也好看,質料很不錯
實品和照片的感覺也差不多。相當值得去購買
硬要說缺點的話,只有衣服款式比較基本,特別的衣服比較少,不過基本的款式顏色選擇非常多,多到很難選!XD
還有它的網頁系統真是沒話說,那種特價活動,點進去就會出現你在這個活動中已經選購的商品,可以立刻增減。
目前為止,我覺得【12H CHACO韓國】時尚撞色3D修身羽絨棉保暖短版外套813(3色)的衣服是最好用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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衣服款式:
- 品號:4245462
- 輕柔保暖羽絨棉
- 防風防輕潑水抗皺面料
- 偏小版,下單請選大一碼
衣服尺寸:
*尺碼試穿報告參考*
*偏小版,下單請選大一尺碼**偏小版,下單請選大一尺碼**偏小版,下單請選大一尺碼*
試穿人員 | 身高 | 體重 | 肩膀 | 胸圍(吋) | 腰圍) (吋) | 平常尺碼 | 身型 | 試穿心得 |
A | 167 | 45 | 32 | 32 | 22 | XS-S | 纖瘦骨感 | M舒適 |
B | 158 | 57 | 34 | 38 | 25 | M | 嬌小而豐勻 | XL好穿 |
C | 163 | 45 | 34 | 32 | 26 | S | 扁身顯清瘦 | M舒適 |
D | 160 | 58 | 34 | 34 | 28 | L | 圓身上身較豐滿 | XL合身 |
E | 168 | 66 | 32 | 34 | 29 | XL | 圓身骨架大 | 2XL剛好 |
F | 170 | 56 | 36 | 34 | 29 | M-L | 正常勻稱 | XL舒適 |
*無一般換貨處理,要換貨請重新下單*
商品尺寸: 誤差+/-2cm
M(適合一般S) 衣長59 肩寬38 胸圍94 袖長59
L(適合一般M) 衣長61 肩寬40 胸圍98 袖長60
XL(適合一般L) 衣長62 肩寬41 胸圍103 袖長61
XXL(適合一般XL) 衣長63 肩寬42 胸圍108 袖長62
商品質料:羽絨棉填充. 防風防輕潑水POLY面料. POLY裡布
厚度:適中偏厚
裡布:有
彈性:無
產地:CHINA OEM
洗滌方式:建議手洗! 冷水加中性洗衣精清洗,不可下水泡或者洗過久,會破懷材質導致退色或者縮率不好. 深色衣服必須單獨清洗,有印花或者飾品部分請務必翻面洗濯.
![](http://img3.momoshop.com.tw/expertimg/0004/245/462/OUTER02-1.jpg?t=1453175710777)
衣服顏色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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顏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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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對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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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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尺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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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提供無換貨服務,要換貨請重新下單.
特別注意:衣服尺寸各款不同,請務必確認無誤再下單.
洗滌方式:建議手洗! 冷水加中性洗衣精清洗,不可下水泡或者洗過久,會破懷材質導致退色或者縮率不好. 深色衣服必須單獨清洗,有印花或者飾品部分請務必翻面洗濯,放洗衣機務必請使用洗衣袋.
退換貨權益:需退回完整如新商品,一旦商品凌亂不堪、無套原本袋子、無吊卡、剪吊卡、商品已使用、下水洗、原有贈品無退回等,一概無法接受退換貨!
【12H CHACO韓國】時尚撞色3D修身羽絨棉保暖短版外套813(3色)
購買資訊: http://pinkrose.info/redirect.php?k=d0258323739160e6d4c5125d4b5422d5&uid1=&uid2=&uid3=&uid4=&uid5=
台北市吳姓男子去年冒用判決頂新案的法官吳永梁身分註冊臉書,在臉書上貼文說「小法官是終身職,想怎樣就怎樣自由心證」、「馬英九下的命令,我只是辦事」、「我開始收地溝油5%利潤」,彰化地院依偽造文書及加重誹謗罪判刑5個月,如易科罰金將罰15萬元。
判決指出,吳姓男子(44歲)去年2月以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吳永梁身分註冊臉書後,還截取吳永梁穿法袍照,用於他冒用的「吳永梁」臉書,分於2、3月在臉書上貼文自稱是行政院謠言指揮部部長,說「奉謠言指揮部部長吳某某指示3億元交保」、「建仁,只要錢,不要名聲」、「有$判生,沒錢判死」等。
吳男更貼出法官照片,寫著「台灣每人每年平均吃二公斤餿水油,不查他的財產進出名目嗎?」甚至出言不遜罵三字經,說「都是吳永梁害他被割傷,吃餿水油造成」。
吳永梁去年8月經友人告知才知被人冒名張貼不實言論,吳男坦承犯行,至今未和吳永梁達成和解。
彰化地院法官認為,吳男對時事不滿,卻不循正當管道評論,冒名法官發表不實言論,足以損害吳永梁名譽及社會評價,且犯後態度難謂良好,唯考量吳男並未有刑事前科紀錄,審酌犯行依偽造文書罪判刑5月,若易科罰金,每日折算1千元,需罰15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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